两名“90后”干部被通报

“90后”黄祖骏,多次收受飞天茅台、五粮液

江西抚州市近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宜黄县南源乡原党委书记黄祖骏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等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1年至2024年,黄祖骏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飞天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烟酒礼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企业内部食堂等场所安排的宴请。黄祖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黄祖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祖骏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黄祖骏,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江西宜黄人,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宜黄县凤冈镇、接待办、圳口乡、南源乡等单位工作。

2024年11月28日消息,黄祖骏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今年2月6日消息,黄祖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

黄祖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践踏纪法底线,干扰巡察工作,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销毁证据;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安排;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 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 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 道德败坏,违反生活纪律;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资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挂靠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祖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宜黄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宜黄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祖骏开除党籍处分;由宜黄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宜黄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90后”倪仁杰,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贪婪无度

江西赣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4月30日消息,经江西省纪委监委批准,赣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与南昌市青山湖区监委对赣江新区新祺周管理处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委委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倪仁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倪仁杰,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江西永修人,大学学历,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8月参加工作。

他曾在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办、赣江新区新祺周管理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2024年11月20日消息,倪仁杰被查。

经查,

倪仁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廉洁底线失守,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贪婪无度,“靠征迁吃征迁”,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公共财物;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倪仁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赣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倪仁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聊时局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