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与贷款贴息双管齐下 甘肃多举措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5 月 21 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甘肃省财政厅就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通过税收优惠与贷款贴息双管齐下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有力支持。
据介绍,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为落实国家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专项政策,2023 年 8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公告将政策延续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并授权省级政府在规定上浮幅度内确定税费扣减限额。甘肃省积极响应,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后,按顶格幅度确定相关税费扣减额标准,联合发布政策公告。
具体来看,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甘肃省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注明相关自主创业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 年内按每户每年 24000 元为限额(中央规定扣减额 20000 元,甘肃按最高上浮 20% 确定),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项税费。同时,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相关证件的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当月起,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 7800 元定额标准(中央规定扣减额 6000 元,甘肃按最高上浮 30% 确定),依次扣减增值税等多项税费。
在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方面,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均可申请。个人申请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二是除特定小额贷款外,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个人可申请额度不超过 3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小微企业申请需满足三个条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前 1 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可申请额度不超过 4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 的贴息,其余部分由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对于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还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 3 次。
据介绍,甘肃省通过税收优惠与贷款贴息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全方位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