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三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由所属地人社部门线上受理

为更好地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方便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自 2025 年 5 月起,哈尔滨市六个主城区同其他区、县(市)同步,开始受理本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 以及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经办业务。至此,全市九区九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线上受理三项补贴业务。

申领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 1000 元的求职补贴。同时属于两类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办理要件:高校毕业生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 (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 或属于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和所在学校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等。

申领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

申领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000 元。

办理要件:创业主体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 6 个月的申报或纳税凭证,企业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财务台账等相关材料。

申领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

申领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 " 先缴后补 "。

办理要件: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