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机动车环境监管工作会议

5月8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机动车环境监管工作会议,总结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推动落实机动车环境监管工作。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法问题,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助力污染减排,为空气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要求,以第三方机构守法和重型货车达标为重点,全面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管质效。聚焦检验和维修环节,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日常监管和准入退出管理,强化检验维护联动。深化重型货车排放治理,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推动污染控制装置合规使用,利用“两新”政策更新老旧车,确保达标排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