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披露,闫桂军已被查
据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月 28 日消息,2025 年 5 月 27 日,荆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 年下半年至 2021 年,被告人闫桂军利用担任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发展和入职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21171 万余元。
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2 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指使下属办理并违规审批,促使相关信托计划等项目通过评审,向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 63.9 亿余元。
2020 年 5 月至 7 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以远期方式转让给不具备战略投资资格的相关自然人。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闫桂军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闫桂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闫桂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官方首次披露闫桂军被查的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闫桂军 2000 年进入光大集团工作,2015 年 4 月任光大信托总裁,2019 年 3 月任光大信托董事长。
2021 年 1 月,闫桂军卸任光大信托的相关职务,此后担任光大集团旗下子公司的专职董事。2023 年,有报道称他因在光大信托的一些投资决策问题,多次被有关部门叫去问话。
据官网介绍,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 光大信托 " 或 " 公司 ")是 2014 年 5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更名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2014 年 12 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 光大集团 ")在原甘肃信托基础上重组成立,光大集团为控股股东占比 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23.42%,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21.58%,天水市财政局占比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