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老年教育、旅游、就业等,“老有所为”意见出台
民政部等1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对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安排。《指导意见》重点聚焦4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一是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面向老年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宣传宣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宣传解读,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
二是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加强老年志愿服务动员、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创新志愿服务模式、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做优做强“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
三是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加强学习资源供给。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扩大适老文化产品创作,推动老年旅游发展。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质增效。
四是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加强老年人劳动就业服务和保障。优化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扩大场地资源供给,提升老年人家庭发展能力。引导涉老社会组织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加强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