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农村食品!贵阳市征集违法线索举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村食品违法线索举报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 " 舌尖上的安全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食品违法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 举报内容

1. 生产环节: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 " 黑作坊 ";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或过期原料生产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2. 流通环节: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经营食品;销售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篡改保质期等。

3. 餐饮环节:餐饮单位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卫生条件不达标;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食品加工等。

4. 其他违法行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二 . 举报方式

1.24 小时受理电话:

0851-12315 或 12345

2. 工作日受理电话:

(9:00-12:00;13:00-17:00)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5281765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8903467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6772416

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5817851

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3852964

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6462650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4607032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4855003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2522354

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2322440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7721371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7250462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4826752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3807315

双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1-86998916

3. 现场举报:直接到各乡镇市场监管分局或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三 . 举报要求

1.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违法线索,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经营者名称、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2. 鼓励实名举报,便于后续核查和奖励发放,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3. 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 . 处理与奖励

1. 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贵阳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及属地出台的有关规定,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五 .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2.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3 月 18 日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