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雪冰城遭倒卖,有人3.5小时赚254元!律师:购买者对产品享有处置权
倒卖蜜雪冰城,也能成为一门生意?近日,一则 " 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 " 的推文引发关注与讨论,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有博主发文称,在南京一景区,周边没有便利店,仅有售卖矿泉水和冰棍的流动小贩。有位博主发现商机,通过外卖一次性订购数十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利用外卖保温箱搭配冰瓶进行保存,在景区道路对面人少却显眼的位置摆摊售卖。该博主将原价 4 元的柠檬水定价为 6 元出售,半小时便售出 20 杯,随后又下单补货。三个半小时内,该博主累计卖出 98 杯(含自饮 2 杯),最终获利 254 元。
潇湘晨报 · 辣椒财经搜索发现,在不少社交平台,都有网友分享,倒卖蜜雪冰城的生意经,还有人制作了蜜雪冰城的手推车,从外形看上去,俨然像蜜雪冰城的流动摊,旁边也围着不少消费者,此外,还有人用外卖箱装,也有人拿露营推车。虽然工具不同,但销售的基本都是雪王的招牌柠檬水。据媒体报道,5 月 20 日,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已记录相关情况,将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由专人核实是员工出店售卖还是他人转卖。

▲社交平台上,有网友晒出偶遇蜜雪冰城流动摊
5 月 21 日,潇湘晨报 · 辣椒财经记者搜索发现,还有博主直播倒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过程,相比进货价 4 元,该播主只加价 1 元,但从直播的过程来看,购买的消费者并不多。有网友指出,该播主选址地方不对,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消费人群。
" 倒卖蜜雪冰城柠檬水 " 在网络上引发诸多讨论。有网友称赞挖掘这一商机的博主思路新奇,这种灵活的赚钱方式是积累第一桶金的有效途径;也有网友质疑,认为这种团购二次销售的行为存在违法风险,品牌方若追究,转卖者或将面临法律责任。
对此,潇湘晨报 · 辣椒财经记者也咨询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该博主的倒卖行为通常情况下对蜜雪冰城不构成侵权,品牌一般也无需维权。在产品转售方面,蜜雪冰城将产品售出后,购买者对所购产品享有处置权。博主从正规渠道购买柠檬水后加价转售,只要未与品牌方签订相关限制转售协议,品牌方无权约束这种转卖行为。并且,若品牌方限制转售价格,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关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在商标使用方面,如果转卖者摆摊使用 " 蜜雪冰城 " 招牌及 logo 的目的是表明产品来源,并非恶意侵犯商标权,且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合理使用标识,通常不构成侵权。不过,如果转卖者存在一些不当行为,如打着 " 蜜雪冰城景区分店 " 等旗号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其与蜜雪冰城官方有合作关系,则可能构成侵权。但就一般的景区转卖行为而言,在产品来源正规、商标使用合理的情况下,不构成对蜜雪冰城的侵权,品牌方通常无需进行维权。然而,转卖者可能因无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证件,违反当地针对流动商贩的管理规定,这属于另外的法律问题,与对蜜雪冰城的侵权与否无关。
潇湘晨报 · 辣椒财经记者陈诗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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