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针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种种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了明确规定。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司法行政机关将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王振江介绍,为落实法律要求,加快法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司法部将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参与监督;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发布会上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摄

作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司法部负责统筹组织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王振江表示,司法部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为契机,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问题查纠整改,坚决纠治到位,同时,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抽查,对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和分析研判,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要时提级办理,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办;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交流;对纠治工作不力的,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曝光。

在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方面,王振江介绍,司法部将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要求为切入点,抓紧研究起草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针对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监督程序和责任体系,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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