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新办法 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
近日,《甘肃省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企业岗位。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工作时间不固定、需机动作业的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制则以一定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据了解,此次新办法的出台,距离 2006 年试行的旧办法已有 19 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旧办法已无法满足企业和监管需求。与旧办法相比,新政策在三个方面做出了显著优化:
明确岗位范围界线:新办法细化了特殊工时岗位的描述,明确了岗位特点和劳动者休息休假安排,解决了旧办法中岗位规定笼统、界线不明的问题,有助于企业合理确定特殊工时岗位,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
规范申报材料:针对旧办法中特殊工时审批申报材料不统一的问题,新办法制定了申请报告和管理办法的参考文本,统一了申报表格,增强了审批流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弥补监管服务短板: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办法明确了特殊工时审批后的监管责任、措施和内容,解决了部分地区 " 重审批、轻监管、缺服务 " 的问题,有利于指导企业更好地管理特殊工时岗位。
据介绍,新的《甘肃省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适用于除中央在甘企业外,在甘肃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新办法的实施,将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和保障,进一步推动甘肃省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