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侯县征求安置房盘活意见 缩短安置周期提升公众参与度

观点网讯:据海西房产网消息,4月3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公开征求《闽侯县进一步盘活使用存量安置型商品房和统建安置房房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促进回迁安置工作,缩短安置周期,提升公众对政府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通告指出,公众可在2025年4月14日前通过指定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指导意见适用于县域范围内安置房(含安置型商品房),对象为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选择产权调换但未完成安置的被征收人。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统一组织安置房评估价格工作,经县政府审定后执行。安置房将根据建成年限、地理位置等因素划分为四类,形成房源库。

对接安置方面,被征收人可在房源库中选择房源,鼓励上调户型安置。新旧安置房价值相等部分按评估价核算,超出部分按优惠价格对接。被征收人需在签订《异地安置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差价款。若未按时缴款,《异地安置协议》将失效。

其他事项包括:安置房价格评估有效期暂设为一年,将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特殊折扣优惠需报县政府研究;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地征收后,若安置房为国有出让地,上市交易需缴交差价款1710元/㎡;权益保障按相关文件执行;未尽事宜按房屋征收补偿规定执行。本意见自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试行3个月,由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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